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互助保险方案>的通知》《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晋江市渔业发展实际,晋江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渔业互助保险方案(2025-2027)》(以下简称《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互助保险机制,增强渔业风险保障能力,维护渔民切身利益,促进渔业生产安全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1.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通过互助保险模式,扩大渔业保险覆盖范围,降低渔民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2.完善渔业保障体系
构建政府引导、渔民互助、市场化运作的保险机制,推动渔业风险的分散和共担。
3.助力乡村振兴
保障渔民收入稳定,促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晋江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解读
1.保险对象与范围
(1)参保对象
晋江市登记在册的渔船船东、渔业企业、水产养殖户及渔业从业人员。
(2)保障范围
包括渔船财产损失、渔民人身意外伤害、水产养殖自然灾害风险等。
2.保险模式与资金筹措
(1)互助保险机制
采取“政府补贴+渔民自缴+社会捐赠”的多元筹资模式,建立渔业互助保险基金。
(2)政府补贴比例
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主体,市级财政给予保费30%的补贴,重点扶持中小型渔船和低收入渔民。
3.理赔与服务优化
(1)快速理赔通道
简化理赔流程,免去部分材料预审环节,实行“先赔付、后补证”。
(2)风险防控服务
联合气象、海事等部门,提供灾害预警、安全生产培训等增值服务。
四、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及之后参加渔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按本方案实施,以往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按本文件执行。
政策解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联系方式:85676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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