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民政局关于批准林陆生同志退休的通知
时间:2024-06-1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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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职工林陆生同志《国家机关、事业工作人员退休呈批表》收悉。
林陆生,男,1964年6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39年11个月),现任岗位普通工。根据国发〔1978〕104号、闽政〔2006〕40号、闽人社文〔2017〕82号和晋委办〔2013〕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其退休,在安海镇安置。
养老金从2024年7月起执行,提租补贴按养老金的12%计发。另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000元,房屋修缮费5000元。
晋江市民政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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