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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4年游泳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1 17:39 浏览量:

      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局有关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游泳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3日-7月12日期间(考虑到近期点题整治任务较为繁重,具体行程由监督所各组联络员对接组内疾控中心人员具体安排)

      二、检查对象与分组安排

      此次抽查对象的范围及数量为辖区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人工游泳场所(含学校内游泳场所)。具体检查对象及分组安排详见《晋江市游泳场所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名单》(附件1)。

      三、工作任务

      1.开展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对照《2024年游泳场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附件2),重点检查以下卫生管理情况: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2.开展卫生检测。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各游泳场所泳池、浸脚池水质以及室内空气进行采样与检测,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卫生监督所,以便及时完成结果报送。检测项目包括:一是游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臭氧、氧化还原电位、氰尿酸、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二是室内空气中CO2、CO、PM10、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具体详见《2024年游泳场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附件2)。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认真核实企业经营状态,确保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反馈;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依法予以查处;检查完成后,各组检查人员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卫生监督信息平台。

      2.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要加强沟通协作,按照计划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卫生检测等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及时完成。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苏楷锋,联系电话:0595-85693352

      市疾控中心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0595-85693352

      附件:1.晋江市游泳场所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名单

      2.2024年游泳场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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