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巩固提升2024年消防安全“开小灶”整治工作成效,有效治理辖区突出风险隐患,根据上级要求,决定从即日起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开小灶”整治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工作目标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开小灶”专项整治行动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罗山街道辖区内所有“九小场所”、出租屋、老旧小区、沿街店铺、厂房仓库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九小场所”
1. 小商店、小餐饮场所: 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等问题。
2. 小旅馆、小公共娱乐场所: 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3. 小医院、小学校(幼儿园)、小养老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符合标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4. 小生产加工企业: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问题。
(二)出租屋
1. 重点整治出租屋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等问题。
2. 重点整治出租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堵塞,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等问题。
3. 重点整治出租屋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老旧小区
1. 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等问题。
2.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
(四)沿街店铺
1. 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器材缺失损坏等问题。
2. 重点整治店铺招牌、广告牌遮挡逃生窗口等问题。
(五)厂房仓库
重点整治仓库存在八类重大隐患问题:
1.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等场所与住宿场所混建,导致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的;2.仓库上层设置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厂房的;3.仓库安全出口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的;4.在居住建筑内,违规设置危险化学品仓库的;5.违规将危险化学品与其他物资混合储存的;6.多家企业合租一栋仓库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7.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的;8.构成其他重大火灾隐患的。
检查单位场所落实《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十五条措施》(泉安委〔2022〕22号)(详见附件1)相关工作情况。
五、整治目标
1. 短期目标(4月底前):完成对辖区经营场所全面排摸,并完成重点场所隐患摸底,建立台账,整改率≥30%。
2. 中期目标(9月底前):完成消防设施整治覆盖率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提升至90%,培训率≥80%,火灾起数同比下降50%。
3. 长期目标(12月底前):完成消防隐患整改率100%,企业消防演练培训100%,并形成长效机制,群众自救能力显著提升。
六、工作措施
(一)组建工作专班。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联合社区治理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包社区工作组组成工作专班。
(二)全面排查摸底。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确排查重点和具体整治标准。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九小场所”、出租屋、老旧小区、沿街店铺、厂房仓库等场所底数,逐户填写《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开小灶”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表》,拍照存档, 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制定细化排查检查表,组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逐栋逐户划片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滚动排查检查制度,坚持“边排查、边清理、边整治、边宣传”,推动隐患整改闭环。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区域,要以政府名义予以挂牌督办。
(三)强化隐患整改。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处置清单(分“红黄蓝”三色等级:红=立即整改,黄=限期整改,蓝=宣传教育)。其中,红色隐患:联合执法,强制整改(如拆除违规搭建、查封危险作坊)。黄色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5日内复查。蓝色隐患:发放宣传单,组织集中培训。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采取挂牌督办、媒体曝光、联合执法等措施,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四)扎实推进基础建设。严格落实《泉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按标准完成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等消防水源设施建设,打通消防车道,保障消防车辆通行。在城中村、经营性自建房、出租屋等集中区域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和安全可靠的充电装置,持续推动出租屋、自建房加装联网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室内消火栓、软管卷盘等固定消防设施,大力推广逃生面罩和防火墙硬隔离。打造典型示范带动:打造1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1家消防安全示范企业,1个消防安全整治示范区域。
(五)加大执法力度。街道社区治理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场所,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形成强大震慑力。
(六)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行动,重点围绕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方面,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建筑外墙、疏散走道、出入口及室内等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宣传提示海报;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村民防火安全公约宣贯活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排查整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推广“村村响”广播每日消防提醒,建立企业及社区微信群通报案例。设立“消防宣传日”,每季度开展1次应急演练,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案例,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开小灶”专项整治工作暨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社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社区消防安全“开小灶”整治工作暨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安排表》(附件2)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做好信息报送及总结,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信息报送街道社区治理办。街道社区治理办将开展回头看:每月抽查20%已整改单位,防止反弹。并将消防检查纳入考核,每周统计隐患整改率,公示进度,每月通报排名,表扬先进社区,末位表态发言。
附件 :1.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
2.各社区消防安全“开小灶”整治工作暨仓库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安排表
3.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开小灶”专项整治工作暨仓库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表
4.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排查内容表
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附件1
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深入推进成人网站 厂房仓库火灾突出风险治理,坚决守牢消防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制定以下防范措施。
一、坚决守住“不亡人”底线
(一)严禁在厂房、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规住人。
(二)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三)严禁在门、窗等部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企业单位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做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本工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使 用灭火器和室内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新入职员工、 危险工艺工段操作人员必须全部接受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坚决筑牢“少起火”防线
(五)厂房、仓库内明敷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套管保护,不得裸露敷设或直接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铜铝线间不得直接搭接,必须使用专用连接器进行连接。配电箱及开关应设置在仓库外,下班前应及时关闭电源。
(六)可燃材料仓库内不应使用卤钨灯、白炽灯等高温灯 具,应更换 LED 等节能冷光源灯具或采取防火隔热措施。生产 加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应选用防爆灯具。
(七)厂房、仓库内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应结合实际设置过载保护、漏电保护装置,插座等电源连接部位附近禁止堆放可燃物品、材料。
(八)严禁未经审批、未落实现场保护措施进行电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气焊、切割等特种作业。
三、坚决稳控“不扩大”实线
(九)生产加工场所和储存场所等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必须设置物理分隔,不得设置在同一空间;火灾风险较高的生产工段(鞋材照射、调胶、喷漆等)、消防重点部位(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应重点防控,严格落实防火分隔、专人管理、限量存放、应急处置等措施。
(十)厂房仓库建筑对外出租时,必须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出租方应当严格控制出租给火灾危险性相同、业态相近的企业,并按规范标准做好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设施。同一楼层空间出租给多家企业的,必须采用防火隔墙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并满足消防安全疏散条件。
(十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应在场所的醒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告知牌,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
(十二)生产加工工程中会产生可燃粉尘、棉絮、纤维等的场所,必须定期整理清扫、通风除尘,鼓励采取技术措施改进作业方式,严防易燃可燃物堆积漂浮。
(十三)仓库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严禁混合堆放,每个货物堆垛占地面积不大于 100 ㎡,摆放必须符合“五距”要求(“五距”即:①垛与顶距不小于 0.3m;②垛与灯距不得小于 0.5m;③垛与墙距不小于 0.5m;④垛与柱间距不小于 0.3m;⑤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
(十四)厂房、仓库内严禁采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和防火分隔。
(十五)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楼顶疏散平台。
附件2
各社区消防安全“开小灶”整治工作暨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安排表
社区 |
各社区消防安全“开小灶”整治工作暨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安排表 |
备注 |
罗裳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工作、骨灰堂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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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塘 |
工贸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骨灰堂安全 |
|
福埔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工作、骨灰堂安全 |
|
梧桐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骨灰堂安全 |
|
华泰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 |
|
社店 |
工贸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灭火工作、建筑施工安全、骨灰堂安全 |
|
前沿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骨灰堂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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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内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工贸企业安全、燃气安全、森林防灭火工作、建筑施工安全、骨灰堂安全 |
|
苏前 |
消防安全(资源再生回收行业、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工贸企业安全、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 |
|
山仔 |
工贸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骨灰堂安全 |
|
后林 |
消防安全(厂房出租分租、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骨灰堂安全 |
|
下埔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骨灰堂安全 |
|
兰峰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 |
|
梧垵 |
工贸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骨灰堂安全 |
|
樟井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骨灰堂安全 |
|
许坑 |
消防安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厂房仓库)、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骨灰堂安全 |
附件3
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开小灶”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仓库使用单位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
存在问题 |
检查及整改情况 |
是否整改完毕 |
附件4
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排查内容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1 |
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安全指示标志等安全性能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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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线接头接实,电源线无破损或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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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品堆放符合“五距”(顶距≥50 cm;灯距≥50cm;内墙距≥30cm;柱距 10-20 cm;堆距≥100cm)要求。 |
|||
4 |
安全出口畅通。 |
|||
5 |
逃生通道畅通,未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 |
|||
6 |
工作人员或外来作业人员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仓库。 |
|||
7 |
工作后锁门、断电。 |
罗山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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